2025年4月21日,连云港中灌矿业科技有限公司(建设单位)邀请三位专家对该公司《年产精微沙20万吨、矿粉10万吨新建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》(以下简称“变动影响分析”)进行技术咨询,并形成如下技术咨询意见:
一、主要变动内容
1、原辅材料调整
部分原料高炉炉渣(铁渣,一般固废代码:311-002-S01)用钢渣(一般固废代码:312-001-S01)替代,原辅料总用量、产品性质、产能均不变。
2、平面布局调整
车辆冲洗区域由生产车间南部中间位置调整至生产车间外西北侧;原环评厂区设置办公区域,变动后不再设置办公区域,依托厂区外租赁的民房进行办公生活。
3、设备调整
脱水工序产生的废水由沉降罐沉淀改为沉淀池沉淀,沉渣由真空压滤机压滤改为板框压滤机压滤。
4、生活污水变化
因厂区不设置办公区域,厂区生活污水将不再生产。
“变动影响分析”符合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》(苏环办[2021]122号)文件要求。对照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》(环办环评函[2020]688号),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,经修改完善后可纳入排污许可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。
根据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》(苏环办[2021]122号),建设项目涉及一般变动的,建设单位应编制《建设项目一般变动环境影响分析》,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,明确环境影响结论。现进行公示。